賴清德總統昨(13)日提出,恢復「軍法審判」處理現役軍人的軍事犯罪案件,以應對中國對台日益加劇的滲透威脅。遭外界及在野黨質疑,是否抵觸民進黨過去在「洪仲丘事件」時期,大力反對軍事審判的立場。
對此,國防部表示,虛心接受軍事審判過去不受人民信任的歷史,強調未來軍審僅適用於現役軍人的「職務犯罪」,且為保證軍事法庭的獨立性及專業性,將研訂「軍事法院組織法」、「軍事檢察署組織法」及「軍法官人事條例」等配套措施,務必兼顧人權保障與軍隊紀律。
多名民進黨立委表示,樂見擁有軍事專業知識的「軍法官」專責審理國安相關案件。台灣基進則強調,除了重啟軍事審判制度外,「國安法規」的補強更為急迫且重要。
過去因「洪仲丘事件」凍結軍審制 如今重啟引發疑慮
賴清德總統昨(13)日召開國家安全高層會議,於會後主持記者會時,強調中國是台灣《反滲透法》所定義的境外敵對勢力,並提出恢復「軍法審判」處理現役軍人的軍事犯罪案件,以應對中國對台日益加劇的滲透威脅。
前情提要:賴清德指「中國」為境外敵對勢力 將恢復軍審因應統戰滲透
實際上,台灣一直設有軍事審判制度,然而 2013 年陸軍爆發義務役士兵遭關禁閉、體罰虐死的「洪仲丘事件」,導致社會大眾對軍檢體系極度不信任,要求進行相關改革。同年 8 月,立法院修正《軍事審判法》,規定現役軍人在「非戰時」觸犯《陸海空軍刑法》,一律移交一般司法體系審理,變相「凍結」軍審制度。
民進黨當時大力支持廢除軍事審判,並在修法通過後指出,公平的司法制度應該是獨立的,無論對軍人還是民眾,皆應享有平等的法律保障。因此此次總統賴清德宣布重啟軍法審判,引發在野黨質疑。

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(13)日下午便透過新聞稿批評,賴總統突然投下「恢復軍審」的震撼彈,是打臉自己和過去民進黨人士的提案和說法,並提出三項質問,未來恢復軍事法庭是否不會有軍事人權問題?當年強調「戰時」才須恢復軍事法庭,難道現在是要準備進入戰爭狀態嗎?賴總統過去曾說國軍使命感和榮譽感比軍法更重要,難道賴總統認為在自己的執政下,國軍已沒有使命感和榮譽感了嗎?
僅針對軍人職務犯罪 國防部:軍審「重開機」必兼顧人權及國安
針對外界疑慮,國防部昨(13)日發布新聞稿說明修法方向指出,軍事審判案件限軍人「職務」犯罪為主,未來現役軍人觸犯《陸海空軍刑法》第二編有關之軍事犯罪(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等),將受軍事審判,第三編一般犯罪案件,仍由司法機關辦理。
國防部也宣布,為提升機關之獨立性,將另行研訂「軍事法院組織法」、「軍事檢察署組織法」,以杜絕外界藉由機關調整干預偵審之疑慮。
人員方面,國防部說明,現行國軍任官、任職、服役等規範,並未針對「軍法官」有特別規定,相較於《法官法》對於從事審判者應有之制度性保障明顯不足,因此未來將參考《法官法》研訂「軍法官人事條例」。此外,因軍法案件涉及軍事專業特殊性,軍法官需具備一定部隊服役經驗或資歷,才能正確掌握軍法案件之特性,未來將規定需具備一定部隊服務資歷,才可參加軍法官甄選。
國防部表示,過往軍事審判曾有一段不被人民信任的歷史,社會各界對軍事審判採階級管轄、欠缺獨立性等仍有諸多疑慮,國防部都虛心接受,此次《軍事審判法》修法將全盤檢討調整,確保未來重新開機的軍事審判制度,必須符合公平審判原則、正當法律程序之憲法要求,周延兼顧人權保障與軍隊紀律,強化國家安全。
專業案件交由專業法庭 吳思瑤:恢復軍審是為「精準打擊」國安犯罪
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,「魔高一尺道要高一丈」,當台灣面臨中國用各種方式收買、滲透,尤其優先鎖定現役或退役軍官等情況下,政府必須採取積極有效作為與全面防堵。且現在恢復軍審制度,並非全面恢復軍事審判,而是有條件「精準打擊」現役軍人的國安犯罪,鎖定現役軍人涉犯《陸海空軍刑法》的叛國、通敵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情形。
關於各界對於民進黨過去反對軍事審判的質疑,吳思瑤回應,當時是反對不透明、不公正、不獨立的制度,現在要恢復軍審,應有完整配套與救濟,以維護人權與軍紀。她也呼籲,正因台灣社會過去對於軍事審判欠缺信任,未來國安單位的規劃、國會修法的討論,都應理性對話多元溝通,以化解社會疑慮。

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對恢復軍審表達肯定,認為此舉不僅能提升處理軍事犯罪的專業性與效率,更能強化國防安全,因為軍法官擁有的軍事專業知識,正是審理相關案件的關鍵優勢,並建議並建議可參考美國完善的軍法官制度,同時確保審判獨立與人權保障。
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則表示,專業的事情的確該交由專業法庭處理,然而要回歸軍審,就需確保過去大家詬病的問題有被妥善解決,否則就沒有意義。
沈伯洋另指出,協助中共拉攏台灣軍人的「中間人」往往造成更大的負面影響,但因為是一般人,需回到一般法庭審理,直接在一般法院用法制重構「國安法庭」,專門處理涉及國安的專業案件,或許是更加快速的方法,但相關修法仍有許多細節需要討論。
抓到共諜仍難以判刑 台灣基進:國安法修嚴更加急迫
台灣基進秘書長吳欣岱指出,英國、美國、法國等民主國家雖與台灣司法制度不盡相同,但仍保有程度不等的軍事法庭制度,主要是為了有效率的處理軍人違法、違紀案件,其次才是幾乎用不上的戰時審判。恢復軍事審理並不代表恢復國民黨時期的威權體制,呼籲藍白「不要又出來秀下限」。
吳欣岱指出,在討論軍事審判制度是否重啟之前,更重要且應即刻處理的是「國安法規」必須先補強,才不會導致檢調人員努力蒐證、逮捕並起訴「間諜罪」嫌疑犯,但法庭審理後仍被判輕罪甚至無罪釋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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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賴清德總統昨(13)日提出的「國安 17 策」,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分析,核心邏輯有二:第一,中國是敵國;第二,兩岸處於準戰爭狀態,在上述兩個前提下,恢復軍事審判等舉措有理有據。
王興煥強調,非常樂見賴清德展現出將中國定調為「敵國」的敵我意識,以及兩岸處於「準戰爭狀態」的憂患意識,然而與「中國是台灣的敵國」這個命題最抵觸的,就是「中華民國」體制與憲法。因此,台灣還需進一步揮別中華民國體制,真正實現「台灣中國,一邊一國」,才有真正的獨立與安全。
參考資料:
2025/03/13 國防部 國防部「軍事審判新制規劃說明」記者會新聞參考資料